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Q-2024-03
2.采购项目名称: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临107国道西翼湖护坡修复设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临107国道西翼湖护坡修复设计服务的现场勘察、测量;排水设施、护坡、铁艺围栏、部分道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双预算答疑及相关伴随服务,做好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后期结算审计阶段等时期的服务工作,按国家、省及市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
5.2 标包划分:1个标包
5.3 服务地点:新郑市双湖经济开发区李诫路1号中原工学院
5.4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5.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并符合河南省现行设计规范及标准以及地方相关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本项目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勘察专业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或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郑市龙湖镇李诫路1号中原工学院勤服务中心303室
3.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需携带: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资料所有证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6月1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新郑市龙湖镇李诫路1号中原工学院后勤楼3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谈判时间:2024年6月1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中原工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原工学院数字后勤服务大厅》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原工学院
地址:新郑市双湖经济开发区李诫路1号中原工学院后勤服务中心303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371—6257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