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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区物业管理科职责范围

发布日期:2022-09-22      访问次数:[]

1、在后勤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各项决定、决议,按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与服务。

2、负责龙湖校区教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工作,现场检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效果,重点检查供电保障、供水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垃圾清运保洁、文明高效服务等事项。

3、监督检查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其机构设置、员工培训、资源配置等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完善性、可行性。

4、接受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敦促物业公司及时调查核实、立项整改。

5、根据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组织检查与考核物业服务标准、品质、承诺等执行情况,对公共物业的收益进行监管。

6、沟通协调业主、物业、学校三方之间的关系,化解矛盾,营造和谐氛围。

7、及时掌握龙湖校区家属区基本情况及动态变化,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家属区物业管理科主任:吴杰

办公电话:0371-62506626

联系电话:135926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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