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资采购管理
1.负责后勤服务中心的物资采购、全校防疫物资采购及仓库管理等工作;
2.负责物资采购申报、帐款办理、入库交接验收等工作,参与后勤集中采购的组织工作,确保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合规;
3.负责市场调研、业务联系、用户需求等采购调研和内外联系工作,为采购决策提供用户满意、物美价廉的市场信息;
4.负责物资流通过程中物资的保管工作,确保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合规,物品完好无损;
5.负责物资的出入、报损等工作,及时进行仓储盘存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6.负责售后服务工作,根据销售承诺和用户的合理要求完成售后服务,妥善处理质量纠纷;
7.定期进行仓库安全排查,做好仓储的防火、防盗、防腐变质等安全保障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房产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管理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和政策,制定完善相关房产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房的统计管理,根据部门办公教学科研实际需求,合理调配。
3.负责学校青年教师公寓、单身宿舍、博士周转房、政策性住房使用的计划、落实、安排与调配工作,与相关人员签订使用协议,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安置与过渡提供住房保障。
4.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已分配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即“两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5.完成学校和后勤服务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固定资产管理
1.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方针与政策,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后勤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后勤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的请购、清查、报废、维修统计及日常监督检查等,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及安全运行。
3.资产管理科设专职管理员,各部门设兼职资产管理员一名,负责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变更、统计和对接工作。
4.依据资产信息管理平台,负责定期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资产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及时与有关责任部门核对资产增减情况,防止资产流失。
5.负责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6.根据学校及有关部门的要求,立足本校实际,实行动态管理,准确地反映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增加变动情况,以及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价值、数量、使用情况等信息,以适应现代化科学管理的要求。
7.完成学校和后勤服务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土地房屋数据管理
1.负责填报我校《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中高基511、521部分数据。
2.负责填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相关土地房屋数据。
3.负责填报《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中相关土地房屋数据。
4.配合学校发展规划处等部门工作,统计提供部门掌握的相关数据。
5.完成学校和后勤服务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资产管理科主任:娄琳华
办公电话:0371-62578185
手机号码:158380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