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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9      访问次数:[]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深刻汲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学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落实落细燃气领域安全排查整治责任,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根据《河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燃专班〔2023〕45 号)部署,从即日起开展后勤服务中心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城乡一体推进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燃气使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学校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检验前段时期各科室的整改和保持情况。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对新情况和新问题超前分析研判,明确责任措施,严格做到对燃气安全隐患“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的全覆盖整改,确保实现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萌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力度,使燃气安全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后勤服务中心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指导与落实。

组 长:陈厚民

成 员:杨 勇、韩 涛、杨 杰、李世晓、王亚东、杨 光

联络员:徐山木

四、检查内容

(一)是否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台账和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进行应急处置演练,是否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和安全检查。

(二)燃气管道是否存在违规占压和擅自改动现象。燃气管道分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和热力管道、电力管道、供水管道、排水管道保持安全距离。是否超过规定使用年限。

(三)燃气管道末端是否采用盲板或封头严密封堵,管道连接是否紧密,有无泄漏现象。管道是否用于承重、支撑或悬挂重物等。是否健全灭火措施、是否设有灭火装置等。

五、工作安排

(一)科室自查

3月1日至3月5日,各科室开展燃气设施设备重点部位安全自查,如穿墙管道、焊缝及弯头(接头)等重点部位的锈蚀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天然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台账。

(二)整改提高

3月5日至3月28日,各科室针对自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如管道进行基层处理,即除油、除锈、除漆膜等检修检验工作。

(三)联合检查

3月29日,后勤服务中心将组织对涉及燃气使用的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整改不彻底或不合格项,将依据学校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好安全生产检查与事业发展大局的关系,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协调推动,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管控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力戒形式主义。杜绝“走过场”思想,切实深入到每一处场所、每一个风险点,现场检查、现场整改,以强有力的措施彻底整治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水平。

(四)加强督导问责。后勤服务中心将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约谈。因主观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追责问责。

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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